關于組織申報武漢市第15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的通知

發布者:系統管理員發布時間:2016-04-27浏覽次數:1662

全校各單位:

武漢市(第15次)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工作現已啟動,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
一、評獎範圍和申報條件

(一)凡武漢公民在201411日至20151231期間(以第一版第一時間為準)取得以下所列成果的,均可申報參評武漢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(以下簡稱市社科獎):

1.在依法設立的出版社出版的專著、編著、譯著、教材、科普讀物、年鑒、古籍整理、文獻、圖集、工具書等社會科學著作;

2.按照市委、市政府及其上級機關和市社科聯确定的軟課題,在研究或應用方面對推動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有明顯作用;

3.在市級以上(含市級,下同)報刊上發表的社會科學論文;

4.取得經市評獎委員會認定的其他成果;

5.本市公民擔任主編,或與市外公民合作取得前款所列的成果,在征得外地合作者同意後,可以申報參評。

(二)已獲得市級以上獎勵的社會科學成果(不包括民間獎勵),不在參評之列。

(三)每位作者隻能申報一項由個人獨立完成的成果,同時還可申報一項與他人合作完成的集體成果,申報成果分布在不同類别的獎項内,經評選獲獎成果限一項。

(四)由兩人以上合作完成的集體成果,由署名第一主編、第一作者為申報人,如因故需要變更申報人,則由成果的第二主編、第二作者申報,并提供經第一主編、第一作者及主要合作者同意的書面證明材料。

(五)署名為“xx單位”的成果,原則上以署名單位名義申報。

(六)已調離本市或已去世的作者,其成果符合本次評獎範圍和條件,出具有效證明後,可以按規定申報,其中去世作者的成果,可由作者繼承人代為申報。

(七)如成果屬多卷本或叢書,可整體申報(以最後一本的出版時間為準);如能獨立成冊,也可單卷申報。如多卷本或叢書中的一本已獲得過市級以上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勵,則不能再整體申報。

(八)同一成果不能同時多處申報。

(九)著作權有争議的成果不得申報。

(十)擔任本次評審工作的專家及有關人員不得申報成果參加本次評獎。

二、材料要求及時間

(一)申報者認真填寫《武漢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表》(見附件),一式四份,并同時報送《申報表》電子版。

(二)申報的各類成果都要按要求報送原件和複印件。其中,著作類及調研報告類每項成果必須報送原件4份;論文類每項成果必須報送原件1份,複印件3份(含封面、目錄、版權頁、正文)。

(三)申報的成果如被有關部門采納,須附上證明材料;被中央、省級報刊轉載,須附上複印件,作為評審時的參考依據。佐證材料與報送成果同為一式四份。

(四)參評成果及各項附件,概不退還。

(五)參評成果需統一提供作者簡介、成果概述的電子文檔。

(六)參評成果不收取評審費。

(七)截止時間:2016620日。

三、評獎原則和紀律

(一)堅持高标準,注重實績的原則。

(二)堅持科學、民主、客觀、公正的原則。

(三)堅持突出重點、兼顧學科的原則。

(四)堅持應用對策研究決策咨詢研究優先入選的原則。

(五)堅持在同等條件下,青年作者作品優先入選的原則。

(六)參評成果如有弄虛作假或知識産權有争議的,一經查實,即取消本次及下次參評資格,并予以通報批評;已發放榮譽證書和獎金的,将收回獎勵證書,追回獎金。

四、獎項設置和獎勵辦法

(一)獎項設置:本次評獎設一等獎20項;二等獎50項;三等獎80項;榮譽獎、優秀提名獎、優秀組織獎若幹項。以上各獎項的設置,根據評獎過程中的實際,作适當調整。

(二)獎勵辦法:獲獎成果由市委、市政府頒發證書、獎金。

(三)獎證與獎金:多名作者合作完成的集體作品獲獎,原則上發給每位獲獎作者(以3人為限)聯名證書一份,獎金隻限一份。


附件:武漢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表